为推动我校专业建设,加强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工作,全面提高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选拔衡阳市、湖南省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郝绍华
副组长:谭楚荣 刘明华
成员:陈海涛 唐文斌 刘国生 谭亮 邓银生 谭响应
(二)工作小组:
组长:刘明华
副组长:谭亮 谭响应
成员:电子电器、计算机、汽修、模具、工艺美术专业正副组长
二、培训项目:
1. 电子电器: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
2. 计算机:企业网搭建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计算机组装与维修。
3. 模具:数控车工;车工。
4. 汽修:汽车空调:汽车二级维护。
5. 工艺美术:英语口语(非专业)
三、工作措施:
1.参加技能培训的专业的专业组在3月8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交实训处,各项目参与培训人数控制在3—5人。
2.各专业组确保每周有指定的专业训练指导老师,有训练内容,有检测结果,学生技能训练有成效。
3.实训处每周检查督促各专业组技能培训情况,及时解决培训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定期向校长室汇报。
四、奖励办法:
1.参加技能培训的指导教师按课时计入当月绩效工资。
2.经选拔参加衡阳市、湖南省技能大赛的学生获奖的指导老师按学校相关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3.团体总分获得衡阳市前三名,奖励1万元,获衡阳市4—6名,奖励5千元,各专业组正、副组长和指导老师根据获奖得分按比例分配奖金。
4.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按相关制度加分。
五、处罚办法:
凡参加衡阳市技能竞赛,该专业未获得奖励名次的,指导老师年终目标考核扣2分,专业正副组长扣1分,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常宁市职业中专实训处
2013年2月27日